今日大盘小盘全新评论 IPO问答20: 赤诚生物——外购产品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发布日期:2024-12-17 21:54    点击次数:77

今日大盘小盘全新评论 IPO问答20: 赤诚生物——外购产品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2)说明外购产品转销的具体交易模式、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会计核算方法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今日大盘小盘全新评论

1)具体交易模式

公司在与外购产品转销的客户、供应商交易时,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按照正常的商业流程签订合同,就产品销售和采购分别签署协议,独立进行销售或采购交易。

2)交易价格形成机制

在上述交易模式下,公司销售与采购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与其他购销交易的交易价格形成机制相同。对于销售业务,公司综合考虑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客户资质、销售规模以及双方商业谈判等因素,与客户共同协商确定产品的最终价格。对于采购交易,公司一般根据产品市场价格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价格。

3)会计核算方法

公司外购产品转销的会计核算具体如下:

①采购环节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相关商品控制权及风险报酬转移至公司后确认存货,具体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结算供应商货款时: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应付票据/应收票据

②销售环节

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在相关商品控制权及风险报酬转移至客户后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具体会计处理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客户回款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4)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如下:“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情形包括:

(一)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或其他资产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

(二)企业能够主导第三方代表本企业向客户提供服务。

(三)企业自第三方取得商品控制权后,通过提供重大的服务将该商品与其他商品整合成某组合产出转让给客户。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不应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应当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这些事实和情况包括:

(一)企业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二)企业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三)企业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四)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结合会计准则的上述规定,外购产品转销的会计处理具体分析如下:

①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一般情况下,公司在接到销售订单后,按照订单中交付产品的要求供货,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的依据如下:

A.公司分别与供应商及客户签订独立的购销合同,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数量上不存在完全对应关系,并遵循独立交易原则,公司均独立履行对供应商、客户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公司采购后存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由公司独立承担。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对客户的供货、退货责任。

B.从客户的角度,公司是供应商并承担主要责任,下游客户的签收单据主要是公司制式的单据,当合同存在异议及纠纷时,客户与公司沟通协商解决,与公司供应商无直接联系。公司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若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退换货,其物流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公司对商品质量、售后负责。

C.公司签订销售及采购合同存在单笔采购合同对应多笔销售合同、多笔采购合同对应单笔销售合同、单笔销售订单对应部分外购产品及部分自产产品等情形。公司对同一客户存在销售订单对应部分外购产品及部分自产产品的情况,无论自产还是外购产品,公司对客户的履约义务相同,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

②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根据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公司向供应商采购的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后损失风险由公司承担,公司取得对商品的控制权,不论公司的客户最终是否接受相关产品,公司都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相应货款。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的具体依据如下:

A.公司贸易业务采购订单通常与单个销售订单不存在直接关系,主要依据公司销售部门人员当时对未来的总体销售预期及在手订单总体情况确定采购数量,经与供应商协商确定主要合同条款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签订,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时间和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存在差异,因此无法将存货风险直接转移给供应商。

B.公司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1%的违约金;需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一计算,向供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因此公司实质上承担存货滞销、积压风险。

C.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的时间和签订采购合同的时间存在差异,双方价格分别根据各自签订时点的市场价格确定,且无固定价差,考虑到公司原材料价格波动较大,公司实质上承担存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因此,公司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实质上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

③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商品的交易价格

公司分别与下游客户及上游供应商签订销售及采购合同,在下游销售过程中,上游供应商并不参与产品定价,同时也无法决定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实际成交价格。根据报告期内公司外购产品销售的价格、毛利率情况,公司完全自主决定下游销售商品的价格,不存在赚取固定价差或代理费的情形。

④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

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完全独立于公司与客户的结算,不存在公司客户直接向公司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情形。公司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独立于客户向公司支付货款,公司承担了客户的信用风险。

公司采购成品主要原因是产能无法保证所有产品均自行生产,需要委托供应商进行生产或者采购部分成品,本质上仍是为了获取整个合同交付以后的利润,为了稳定客户,避免客户流失,商业实质并非主要是赚取购销差价。

综上所述,公司针对外购成品业务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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